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學校數字化轉型,支持智慧校園系統建設,根據《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智慧校園項目管理辦法(試行)》(附件1)和相關規定,啟動2023年智慧校園項目需求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學校各相關部門和二級單位圍繞“潛心立德樹人、執著攻關創新”和“雙一流”建設目標,結合本單位信息化需求,以服務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深度融合為目標,制定本單位未來3年信息化建設規劃,填報2023年度智慧校園項目需求(附件2)。 二、申報范圍 使用學校智慧校園建設經費開展的,以計算機、通信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為主要手段建設的,包括:校園計算機網、校園物聯網、數據中心,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網絡安全等信息化基礎設施;公共信息系統、業務信息系統及服務于教學、科研和管理的軟硬件系統;其他服務于學校業務數字化轉型和智慧校園建設的軟硬件系統。 科研項目不屬于智慧校園項目申報范圍。 三、申報流程 智慧校園項目申報分需求申報、項目入庫、方案論證和立項出庫四個階段。 項目需求申報需經申報單位處(部)長工作會議、黨政聯席會議等決策會議審議通過。同一單位有多個項目需求的,按建設優先級排序分別填寫項目需求。涉及多個單位的智慧校園項目,由相關單位協商確定牽頭單位,牽頭單位負責填寫項目需求。 網絡信息中心收到項目需求后,在與申報單位及相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協調后,組織專家對項目需求的必要性、建設內容和預算合理性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項目需求列入“智慧科大項目庫”(簡稱項目入庫)。 入庫的項目,由各申報單位對建設方案進行完善,網絡信息中心按項目建設方案的成熟度分批次組織專家進行方案論證,通過方案論證的項目由網絡信息中心聯合申報單位報學校審議。 學校審議通過的項目由網絡信息中心報智慧校園合作銀行中國銀行根據當年預算情況進行確認立項(簡稱立項出庫)。項目出庫后,各申報單位實施采購和項目建設。 注:本次征集項目需求要求在2023年12月前完成項目申報、施工建設和終期驗收,其他項目需求可在秋季征集2024年智慧校園項目需求時再行申報。 四、遴選原則 1. 重點支持已列入學校發展規劃的項目、上級部門明確要求建設的項目,以及緊密圍繞“潛心立德樹人、執著攻關創新”和對“雙一流”建設具有重要支撐作用的信息化軟硬件項目。 2. 優先支持為學校重點智慧校園工程如數據中心、數字中臺、移動門戶等提供支撐的信息化項目,解決師生和院系重要關切、優化管理或服務流程尤其是跨部門流程的項目,提升學校信息化水平的基礎性、綜合性和集成性項目。 3. 不支持存在下列任一種情況的需求申報: (1)需求不明確、不合理、不可行,市場調研不充分,或無法確定責任部門的; (2)需求功能與現有系統有較大重疊的; (3)已建成運行并在正常使用年限,要求重建且無正當理由的; (4)不符合學校其他相關規定的。 五、時間安排 2023年6月:需求申報 2023年7月:項目入庫、方案論證、立項出庫 網絡信息中心定于6月29日下午2:30于東區新科研樓(網絡信息中心)312報告廳組織智慧校園系統建設工作推進會,匯報當前工作進度和2023年及2024年智慧校園系統項目申報工作計劃。 各單位指派一名智慧校園項目聯系人,于7月4日之前將智慧校園系統需求申報表(附件2)發送至zhkd@ustc.edu.cn。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峰 聯系電話:0551-63601592 聯系郵箱:zhkd@ustc.edu.cn
網絡信息中心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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