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國家留學基金委202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將于4月正式開始申報,此項目是國家留學基金委每年派出人數最多,錄取率較高的項目之一,請有公派意向的老師積極申報。
一、選派計劃
1. 高級研究學者的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為3-6個月,訪問學者的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為3-12個月,博士后的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留學期限應根據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信中列明的留學時間確定。個人申報的資助期限應不超過留學期限(一般與留學期限一致)。具體留學期限及資助期限在錄取時確定,以錄取文件為準。
2.資助內容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是指用于資助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在外學習生活的經費,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請條件
1.高級研究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為國內行政機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取得突出業績。其中,教學科研人員重點支持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或博士生導師,優先支持“雙一流”建設學科主要負責人、或國家級重點教學或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獎勵一等獎獲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員重點支持具有副司局級(含)以上行政職務的人員。
2.訪問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為國內行政機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本科畢業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為國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具有博士學位的優秀在職青年教師、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或國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即將入職或已入職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尚未獲得博士學位的),申請時須通過入職單位推薦,派出前應確保獲得博士學位。
4.申請時須提交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
5.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擬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申請,但須提供可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考試證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試成績單。此類人員如通過評審被錄取,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報考WSK/TOEFL/IELTS等考試,達到外語條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合格者。
三、申請辦法
申請人請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進行網上報名,按照《202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應提交申請材料及說明》(具體請見https://oic.ustc.edu.cn/gpyx/)準備申請材料并提交。
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4月10日-4月30日,請在4月30日前完成網申并將紙質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及所有附件材料、彩照)提交至國際樓203辦公室。
注:項目選派辦法、外語合格條件、常見問題解答、有關國別申請派出注意事項等信息請登錄國合部官網公派研修模塊查看,網址:https://oic.ustc.edu.cn/gpyx/。
四、項目咨詢
國合部:晏文靜
聯系方式:63602769;abroad@ustc.edu.cn
國際合作與交流部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