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現將我校2022年研究生學位工作日程發給你們,請按照時間節點安排好研究生學位申請相關工作,并提前通知研究生嚴格按照學位工作日程做好學位論文開題、中期檢查、評審、答辯和學位申請等工作,確保學位論文質量。 一、2022年的學位申請分為春季、夏季、冬季三個批次。研究生申請相應批次的學位論文送審和答辯前,必須提前在系統中上傳開題報告和評審表,博士需提前一年,碩士提前半年。開題報告上傳地址為:登錄研究生信息平臺(http:yjs.ustc.edu.cn),在“學歷學位”中“開題報告上傳”欄。 二、學位論文評審、學位論文答辯、學位申請時間節點安排: (一)第一批 1月30日(含)前完成博士學位論文送審,2月10日(含)前完成碩士學位論文送審。待評審意見全部返回后,學位申請者根據評審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完善并填寫《學位論文評審意見修改反饋表》,經導師審核簽字并上傳至學位論文評閱系統后方可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3月5日(含)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學位申請者需根據答辯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完善并填寫《學位論文答辯意見修改反饋表》,經導師審核簽字并上傳至學位申請系統后方可提交學位申請。 3月11日(含)前學位申請者將學位申請材料提交到院系。 3月13日(含)前院系將申請者學位材料提交到校學位辦公室。 (二)第二批 4月5日(含)前完成博士學位論文送審,4月15日(含)前完成碩士學位論文送審。待評審意見全部返回后,學位申請者根據評審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完善并填寫《學位論文評審意見修改反饋表》,經導師審核簽字并上傳至學位論文評閱系統后方可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5月25日(含)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學位申請者需根據答辯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完善并填寫《學位論文答辯意見修改反饋表》,經導師審核簽字并上傳至學位申請系統后方可提交學位申請。 5月31日(含)前學位申請者將學位申請材料提交到院系。 6月3日(含)前院系將申請者學位材料提交到校學位辦公室。 (三)第三批 9月5日(含)前完成博士學位論文送審,9月15日(含)前完成碩士學位論文送審。待評審意見全部返回后,學位申請者根據評審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完善并填寫《學位論文評審意見修改反饋表》,經導師審核簽字并上傳至學位論文評閱系統后方可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10月25日(含)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學位申請者需根據答辯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完善并填寫《學位論文答辯意見修改反饋表》,經導師審核簽字并上傳至學位申請系統后方可提交學位申請。 10月31日(含)前學位申請者將學位申請材料提交到院系。 11月3日(含)前院系將申請者學位材料提交到校學位辦公室。 各批次的具體時間節點匯總表如下:
三、2022年開始,各院系須根據自定的形式開展學位論文盲審工作,考慮到盲審周期(一般30-40天)和學位論文查重時間(1-2天),請學位申請者合理安排好時間,提前完成學位論文并上傳至系統。 四、建議各單位依托學科點成立學位論文審查小組,審查學位論文的工作量、創新性、規范性、學科符合度等內容,保障送審學位論文的質量。審查小組若需在線審查學位論文,請各單位將審查小組名單報校學位辦公室,校學位辦公室為審查專家開通學位論文審查賬號。 五、各單位盡快建立評審專家庫及評審專家負面清單,優化論文評審方式。 六、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系統”及“教育部學位論文質量監測服務平臺”評審結論的運用: 1.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系統”及“教育部學位論文質量監測服務平臺”的評審結論均為“同意答辯”、“同意答辯稍作修改”、“修改后重新評審”、“不同意答辯”四檔。 2.若學位論文評審意見出現“同意答辯稍作修改”的結論,從最后一個“同意答辯稍作修改”算起5天后才能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3.若學位論文評審意見出現一個及以上“修改后重新評審”、且其他為“同意答辯”或“同意答辯稍作修改”的結論時,研究生需針對所有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且修改時間不少于15天,并填寫《學位論文評審意見修改反饋表》。修改后的學位論文經導師審核通過后,連同《學位論文評審意見修改反饋表》再次提交系統進行復審,復審專家數同“修改后重新評審”的結論數量,復審專家可以選擇原專家。 4.若學位論文評審意見出現一個“不同意答辯”的結論,則碩士生對學位論文的修改時間不少于1個月,博士生對學位論文的修改時間不少于2個月,修改后的學位論文經導師審核通過后提交系統重新參加評審。 5.若學位論文評審意見出現兩個及以上“不同意答辯”的結論時,碩士生對學位論文的修改時間不少于3個月,博士生對學位論文的修改時間不少于6個月,修改后的學位論文經導師審核通過后提交系統重新參加評審。 七、2022年1月開始,學術型研究生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必須在2年內提交學位申請材料。2年內未提交學位申請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資格,超過2年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相關文件另行發布)。 八、對學位論文答辯與申請學位間隔時間超過1年的研究生,學院需聘請至少3位專家對其學位論文與學術成果的相關性進行審核認定。研究生將專家認定并簽字的表格上傳至學位申請系統后方可提交學位申請。 九、學位論文答辯需按照《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流程》組織,博士生學位論文答辯全程不少于2小時。最終定稿的博士學位論文需導師簽字后上傳到研究生學位申請系統。 十、校學位辦公室電話:0551-63606544,63602929。 研究生院、校學位辦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