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計劃,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啟動2021年專家學者赴俄烏白短期交流計劃(第二批)遴選工作。網上申報時間為11月10-20日,申請人須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上傳申請材料。具體信息如下:
一、項目簡介
為促進與俄烏白三國在科技領域的交流合作,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選派專家學者根據研修計劃和科研需要赴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進行為期不超過 3 個月的短期交流訪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一年內至多可申請 2 次資助,不受回國兩年后方可再次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的限制。
二、選派計劃
1.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訪問學者:不超過(含)3 個月。
2.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重點資助俄烏白三國優勢理工類專業。
3.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提供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獎學金全部在國內一次性預發。
三、申請條件
1.符合《2021 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3.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不超過60 周歲(196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6.類別條件
訪問學者:須為國內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申請人原則上應主持或參與研究項目、課題,出國研修計劃應緊密結合在研項目、課題、所在單位重點工作;申請時年齡不超過 60 周歲(1960 年 1 月 1日后出生);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碩士畢業后應有 2 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研究生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本項目不受理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或已申報其他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的人員的申請。
四、選拔辦法
1.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2.申請時間及方式
本項目分兩批申報,第一批:5月 10-20日;第二批:11 月10-20日。
申請人須于規定的申報時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按照申報留學身份對應的《專家學者赴俄烏白短期交流計劃信息平臺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見附件)準備申請材料并提交所在單位審核。網報時,“申報項目名稱”選擇“國外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選擇“專家學者赴俄烏白短期交流計劃”。
推選單位需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道德品行、學術誠信、身心健康情況、學術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留學計劃可行性等進行嚴格把關,并在申請表主表單位推薦意見欄中對上述內容逐項做出認定。
3.申請受理方式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五、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評審并確定錄取人員名單。錄取結果于6月底/12月底公布。申請人屆時可登錄 http://apply.csc.edu.cn 查詢。錄取通知將及時發放至受理單位。
六、派出
1.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申請次年的 12 月 31 日。
2.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簽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獎學金專用銀行卡,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
3.派出前需完成校內派出手續,具體請咨詢國合部。
七、咨詢方式
校內聯系人:晏文靜 聯系電話:63602769 電子郵箱:abroad@ustc.edu.cn
CSC聯系人:劉松、黃玥玢 聯系電話:010-66093559/3933 電子郵箱:ouyafei4@csc.edu.cn
國際合作與交流部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