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并經學校研究決定,2021年繼續為教職工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統一購買交通意外險,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一購買交通意外險的對象
學校在職在編及合同期內的合同制、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和聘期制科研人員。
二、交通意外險的保障范圍和保額
1.飛機意外傷害身故、殘疾:100萬;
2.火車意外傷害身故、殘疾:50萬;
3.汽車意外傷害身故、殘疾:30萬;
4.輪船意外傷害身故、殘疾:20萬。
除購買上述交通意外險外,保險公司額外贈送一般意外險,保險方案為:
1.意外傷害身故、殘疾:5萬;
2.意外傷害醫療:1萬。
三、交通意外險和一般意外險投保期為一年,由學校每年度統一與保險公司簽訂投保協議。2021年簽訂的保險期限為2021年7月10日0時至2022年7月9日24時,投保人員名單截止至2021年6月18日(因投保程序需提前進行)。
四、其他說明
1.學校統一購買交通意外險后,教職工出差時個人無需另行購買交通意外險。
2.2021年6月18日及以后新報到入職的教職工將在下個投保年度(2022年7月10日起)納入統一投保范圍,在2022年7月10日前如有出差,仍需個人購買交通意外險并據實報銷。
3.聯系電話:63602363(財務處)、63602227(人力資源部)、18726066933(保險公司)。
特此通知。
財務處 人力資源部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