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2021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我校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均收入(收入以實際發生日期為準,不包括住房補貼、租房補貼、購房補助等項目),繳存比例為12%,最高繳存額為合肥市規定限額2904元。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期限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 住房補貼與公積金繳存基數相同,繳存比例為3%,最高限額726元。離退休職工仍按原計算方法計發。
3. 2021年1月(含)以后起薪的人員和2020年無收入記錄的人員不在此次調整范圍。
4. 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金額按見分進元計算,精確到元。
5. 人才派遣人員2021年度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調整工作與學校同步執行,繳存基數和比例參照本通知的第1、2、4條。
6. 公積金調整工作將于7月底之前完成,8月份到位。7月份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差額將會在8月份收入中進行多退少補。
7. 教職工如需對個人相關信息進行查詢,請于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1日,持本人身份證件至資產與后勤保障處509室(東區學生服務中心五樓)查詢。
8. 聯系電話:0551-63607870 梅老師
特此通知。
資產與后勤保障處、人力資源部、財務處
2021年7月12日